继续医学教育
完成2019年半年度院内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验工作
为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,根据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全行业管理的要求及《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管理办法》,卫生技术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不低于 25 分。获取的学分须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,作为职务晋升和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。我院进一步细化学分管理流程,进行半年学分审验制度,分别于 6 月 30 日和 10 月 30 日审核学分,并计入科室绩效。今年上半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核工作由教育处于 6 月 10 日在院 OA 上发布通知,6 月20 日开始各科室集中录入和教育处审核,审核 2018 年 1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学分达标情况。上半年达标标准:1.本科室继教管理系统内中级及以上人员一类学分≥5 分,二类学分≥7.5 分;初级人员总分≥12.5 分;2.本科室达标人数占本科室总人数的比例≥70%;3.全员完成《流行性感冒防治知识全员必修培训》。
审核录入资料要求:1.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:需提供学分证书原件和实名制查询结果;2.科室业务学习:需提供科室继续教育学习笔记;3.传染病
培训:需提供科室传染病学习考勤登记表;4.ISSN/CN 发表论文:需提供已发表论文刊物封皮、目录、文章内容复印件;5.进修学分:需提供相关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; 6.学历教育: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本年度(2018 年 11 月 1 日-2019 年 6 月 30 日)学习成绩单。
审核重点:1.科室系统和科室实际人员信息是否一致;2.项目学分刷卡是否规范;3.不同非项目学分录入的支撑材料是否真实有效;4.每条学分的录入路径及相关学分学时所属学科等是否符合要求。继续教育学分达标率是医院上半年度绩效考核重要指标之一,目前正在有条不紊录入审核阶段,大部分科室都达到了标准,少部分科室加强了沟通,逐步得到了改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