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须知
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《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(2023年)》的通知 医保发〔2023〕30号
《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》(简称《药品目录》)是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。临床医师根据病情开具处方、参保人员购买与使用药品不受《药品目录》的限制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范围参照本目录执行。
《药品目录》西药部分、中成药部分、协议期内谈判药品(含竞价药品,下同)部分和中药饮片部分所列药品为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药品。其中西药部分1335个,中成药部分1323个(含民族药 93个),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430 个(含西药363个、中成药 67个),共计 3088 个。具体目录及医保支付范围详见链接。
目录链接:http://www.nhsa.gov.cn/art/2023/12/13/art_104_11673.html